Atlas (Brampton) Limited Partnership v. Canada Grace Park Ltd.

2021 ONCA 221 | 安大略省上诉法院(Lauwers, Miller, Nordheimer 法官合议)

商业诉讼PPSA 与有担保贷款作者:Paul Starkman Calvin Zhang|Starkman & Zhang 律师事务所
我方当事人对 180 万美元的伦敦市(安省)商业地产开发项目股权质押行使强制执行。债务人上诉至上诉法院,主张 PPSA 通知不充分故强制执行无效。上诉法院驳回了申请法官所采用的「合同绕过 PPSA」理论 —— 但依 Casse v. Credifinance 功能性审查标准认定 2018 年 12 月至 2019 年 3 月之间的五封催告函累计满足第五部分通知要求。上诉被驳回;强制执行有效;开发实体的全资控股权留在我方当事人手中。

商业困境

我方当事人 Canada Grace Park Ltd. 与 Romlex International Ltd. 是 Atlas Springbank Developments Ltd. 的两位股东 —— 这是一家 2018 年成立、用于开发安省伦敦市 Springbank Drive 一处商业地产的公司。Canada Grace 持股 45%,Romlex 持股 55%。2018 年 5 月 10 日,Atlas Springbank 向 Atlas Brampton Limited Partnership(由 Romlex 的负责人 Grigoras 控制的实体)放贷 1,800,000 美元,到期日为 2019 年 2 月 28 日。

Atlas Brampton 在 2018 年 11 月 10 日没有支付第一笔利息,进入违约状态。为应对违约,双方在 2018 年 12 月 12 日签署了《补充贷款协议》。该协议下:Romlex 把它在 Atlas Springbank 的 55% 股份质押给 Canada Grace;Grigoras 给 Jenny O 一份「不可撤销授权书」,授权她在违约时以 2 美元的名义对价完成股权过户;并约定 Grigoras 在违约时被「视为」从董事职位上免除。几乎同时,Atlas Brampton 被第三方申请进入接管程序 —— Grigoras 在 12 月 12 日签署补充协议时已知此事,但未向 Jenny O 披露。Atlas Brampton 随后又在 2019 年 2 月 28 日到期日未能偿还贷款。

在 2018 年 12 月 24 日至 2019 年 3 月 1 日之间,Canada Grace 的律师向 Romlex 与 Grigoras 发出五封不同的催告函,要求要么偿还 180 万美元贷款、要么完成股权过户。2019 年 3 月 1 日,Atlas Springbank 的律师依据「不可撤销授权书」执行股权过户,并通知 Romlex、Grigoras 与 Atlas Brampton:过户已完成,Canada Grace 现在是 Atlas Springbank 的唯一股东。

对方随后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请,请求确认强制执行因 PPSA 通知不充分而无效,并请求依《法院司法法》第 98 条对没收作衡平减免(equitable relief from forfeiture)。申请法官依《Harry Shields Ltd. v. Bank of Montreal》一案,认定 Canada Grace 在 PPSA 之外另有一项独立的合同强制执行权,从而驳回了申请。对方上诉至上诉法院。

对一名已经接管投资性财产并完成强制执行的有担保债权人来说,到了上诉法院阶段,会面临一种在申请阶段没有的结构性风险:上诉法院可以重新框定支撑强制执行的全部法律基础。一旦上诉法院接受对方关于 PPSA 通知的论点,股权过户将被认定无效;开发实体将回到 Romlex 控股的 55/45 格局;180 万美元贷款将变成对一个已经进入过接管的债务人的无担保债权。决定性的问题是:在「合同绕过 PPSA」、「PPSA 第 17.1 条」与「第五部分通知充分性」三条理论的任何组合下,强制执行能否经受上诉法院的审查?

战略决策

决策 1:在 2.5 个月内层层叠加通知记录 —— 不依赖任何单独一封催告函

PPSA 强制执行的常规做法是发出一封正式的「保留担保物意向通知」,措辞按法定要求拟定,发出当日开始 15 日异议期倒计时。在债务人不会事后挑战通知充分性的情形下,这种做法没问题。但当债务人和发行公司都被同一对方负责人 —— 本案中的 Grigoras —— 紧密控制时,单封正式通知很容易被事后攻击为含糊、过早或对错了公司方。

我方代之以五封催告函的序列:2018 年 12 月 24 日的催告函(援引 Atlas Brampton 的接管事实);2019 年 1 月 4 日 Grigoras 亲自签署的承诺函;2019 年 1 月 14 日的电邮加书面催告;2019 年 2 月 12 日把 2 月 28 日定为「偿还或股权过户」最后期限的催告;以及 2019 年 3 月 1 日重述股权质押条款并确认过户已完成的「违约通知」。上诉法院在判决书第 89-91 段认定:单独看,前四封催告函作为第五部分通知是不够充分的 —— 但累计起来,强制执行意图已经无可置疑。这种「累计观察」之所以成立,正是因为我方在多个时间节点上把记录铺开,而不是依赖单独一封决定性催告函。

决策 2:用多条法律理论同时抗辩 —— 不押注在「合同绕过 PPSA」一条理论上

在申请法官面前,主打理论是:Canada Grace 在 PPSA 之外另有一项独立的合同强制执行权,模板出自《Harry Shields Ltd. v. Bank of Montreal》(1992), 7 O.R. (3d) 57。这一理论在申请阶段胜诉了。但它是一条高方差的理论:上诉法院合议庭很可能在「Harry Shields 是否仍在 2006 年 PPSA 修订与第 17.1 条引入之后存活」这一问题上得出不同结论。

我方在上诉中并行带入两条理论。主理论:PPSA 第 17.1(2) 条(即针对「对作为担保物的投资性财产具有控制权的有担保方」的「出售、转让、使用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条款)足以排除第五部分通知制度在本案中的适用。备用理论:即使第五部分适用,我方在 2.5 个月内累计的五封催告函序列已经依《Casse v. Credifinance Securities Ltd.》(1999), 14 P.P.S.A.C. (2d) 352 的功能性审查标准满足第五部分通知要求。上诉法院驳回了第 17.1(2) 条理论(判决书第 67-79 段),但接受了「第五部分通知充分性」理论(第 86-91 段)。上诉以备用理论被驳回。能并行带入两条理论,正是这种处分得以发生的前提 —— 单理论上诉很可能输。

如实补充:上诉法院的推理事实上替换了申请法官所依据的「合同绕过 PPSA」框架。Lauwers 法官在判决书第 79 段写道:「PPSA 第 17.1(2) 条中的『或以其他方式处理』并不涵盖在不遵守第五部分强制执行规定的情况下对投资性财产进行强制执行。」这是我方在主理论上的实质失败。我方赢得了结果,但赢的是另一条路径。在此之后的安省 PPSA 判例就第 17.1(2) 条的范围适用上诉法院合议庭的观点,而不是申请法官的「合同绕过」路径。

决策 3:把「第 17.1 条控制权」论点立桩在《补充贷款协议》文本上

上诉法院合议庭在开庭之前主动就 PPSA 第 17.1 条征询双方意见(判决书第 5 段)—— 这种程序变化如果应诉方事先没有准备过立场,很容易在庭上被打个措手不及。「控制权」问题取决于:《补充贷款协议》是否构成《2006 年证券转让法》(Securities Transfer Act, 2006)第 24(1)(b) 条意义上的「控制协议」—— 即发行公司(Atlas Springbank)是否已同意在不需要登记股东(Romlex)进一步同意的前提下执行有担保方(Canada Grace)的指示。

我方将合议庭的注意力引向《补充贷款协议》的当事人组合 —— 一个「控制协议」所需的全部当事人(发行公司、登记股东、债务人、有担保方)都在同一份协议上 —— 以及给 Jenny O 的「不可撤销授权书」(让她在不需要 Romlex 进一步配合的前提下完成股权过户)。Lauwers 法官在第 43-45 段接受了这一分析:「采用『控制权』的功能性方法,本院认定该条款在双方之间构成一份控制协议⋯⋯实际意义上 Canada Grace 在 2018 年 12 月 12 日就对质押股份取得了控制权。」这一控制权认定是第 17.1 条的法理基础 —— 即便最终合议庭认为第 17.1(2) 条并不延伸到强制执行。

决策 4:把「衡平」一面建立在四个具体事实认定之上 —— 而不是抽象的善意/利益论

对方的备用主张是:依《法院司法法》第 98 条对没收作衡平减免。这是一项裁量性救济;申请法官的裁量权在上诉中受到尊重,除非对方能证明存在「明显且决定性的错误」(palpable and overriding error)。

我方在申请阶段就把「衡平」一面建立在四个具体且有书面证据支持的事实上:(一)Grigoras 在 2018 年 12 月 12 日签署补充协议时已知 Atlas Brampton 进入接管程序,但未向 Jenny O 披露;(二)Grigoras 否认同意 2 月 28 日的到期日,并诬指 Jenny O 欺诈性地修改了协议日期;(三)Romlex 持续向 Springbank Drive 物业的承租人收租,但没有向真正的物业所有人 Atlas Springbank 入账;(四)对方迟迟才提起申请,没有给出解释。申请法官就此四点对对方作不利权衡,拒绝衡平减免。上诉法院没有干预申请法官的裁量权。在「衡平」一面上的胜负,是在申请阶段通过「具体而不是抽象」赢下来的。

结果

上诉法院 2021 年 4 月 9 日的判决给了 Canada Grace 全部所要的关键救济:

  • 上诉被驳回 —— 对 Atlas Springbank 质押股份的强制执行有效成立;
  • Canada Grace 仍是 Atlas Springbank Developments Ltd. 的唯一股东(即拥有伦敦市 Springbank Drive 商业地产的实体);
  • 180 万美元贷款通过《补充贷款协议》下的股权过户得到清偿;
  • 对没收的衡平减免被拒绝 —— 申请法官依《法院司法法》第 98 条所作的裁量未被上诉法院干预;
  • Grigoras从 Atlas Springbank 的董事与高管职位上的免除有效成立。

如果上诉获得支持,对我方当事人而言后果会非常严重:股权过户将无效;Atlas Springbank 的所有权将退回 55/45 的格局,Grigoras 重新掌权;Canada Grace 将只剩下一份对一名已经进入过接管的债务人的 180 万美元无担保债权;Springbank Drive 开发项目将再回到敌对共控状态。靠在上诉中并行带入第 17.1(2) 条与第五部分通知两条理论,我们拿到了一个「即使主理论被合议庭驳回,结果仍然成立」的结局。

给安省 PPSA 强制执行投资性财产质押的有担保债权人的三点启示

一、在依赖任何单独一封违约通知之前,先把「分层通知记录」铺好。 PPSA 第五部分对「保留担保物意向通知」的内容并没有像第 63(5) 条对「处置通知」那样的精确规定。上诉法院在《Casse v. Credifinance》以及本案中均采用了功能性审查标准:问题是「在全部证据记录上,债务人是否已经知道有担保方意图保留担保物以清偿被担保债务」。2.5 个月内的五封催告函即使个别看不充分,累计起来也可以满足这一标准。一封后来被攻击为含糊、过早或方向错误的单独催告函则做不到。

二、PPSA 第 17.1(2) 条不是绕过第五部分强制执行程序的通用通道。 本判决之后,安省持有作为担保物的投资性财产的有担保方不应再假定第 17.1(2) 条中的「出售、转让、使用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担保物」一语涵盖强制执行。Lauwers 法官采用「默示排除」原则(PPSA 第五部分本身就是详尽的强制执行条款;如果立法者本意是让第 17.1(2) 条具备强制执行功能,会明文表达)以及「立法目的」原则(第 17.1(2) 条针对的是资本市场与间接持有体系下的场景 —— 例如经纪商对快速贬值保证金账户的强制平仓、衍生品的解仓 —— 不针对房地产开发实体之间的传统股权质押)。强制执行计划要在第五部分项下安排。第 17.1(2) 条是补强论点,而非主梁论点。

三、对没收的衡平减免取决于「具体的债务人行为」,而不是抽象的「损失太大」。 申请法官就《法院司法法》第 98 条作出否决性裁量时所依据的四点都是有书面证据的具体行为:隐瞒接管程序;诬指对方欺诈;持续向真正所有权人之外收租;无解释的延迟。每一点都很具体、都建立在书面记录上、都能够被交叉询问。当债务人带着这种记录走进法庭时,法院通常不会作衡平减免。在申请阶段把「行为记录」铺好;上诉法院通常不会重新权衡 —— 除非存在明显且决定性的错误。

您是否作为有担保债权人,正在对质押股份或其他 PPSA 担保物采取强制执行?

当担保物是安省公司的股份,且债务人与发行公司被同一对方负责人紧密控制时,结构性问题不是「是否已经送达过一封正式『保留担保物意向通知』」—— 而是「累计的沟通记录是否能让强制执行意图无可置疑」,以及「有担保方的行为能否经受《法院司法法》第 98 条衡平减免请求的反向审查」。

在启动或抗辩 PPSA 投资性财产强制执行之前,建议先安排 60 分钟的法律处境评估。我们会审查担保协议、《2006 年证券转让法》项下的「控制权」分析、第五部分通知的现实策略,以及基于双方书面行为记录的衡平减免风险敞口。这是一次以诉讼为中心的诊断,不是销售会面。

法律依据

本案涉及以下框架与权威:

  • 《动产担保法》(Personal Property Security Act),R.S.O. 1990, c. P.10 —— 第 1, 2(a), 9(1), 11, 17.1, 22.1, 59(1), 59(5), 63(4), 63(5), 65(2), 65(6), 65(6.1), 66 条
  • 《2006 年证券转让法》(Securities Transfer Act, 2006),S.O. 2006, c. 8 —— 第 1, 10, 23-26 条(凭证式与无凭证式证券「控制权」概念;「控制协议」)
  • 《法院司法法》(Courts of Justice Act),R.S.O. 1990, c. C.43, 第 98 条 —— 对没收作衡平减免
  • 《Casse v. Credifinance Securities Ltd.》(1999), 14 P.P.S.A.C. (2d) 352(安省高等法院)—— PPSA 通知的功能性审查标准;以「债务人对强制执行意图的实际知悉」为核心
  • 《Bank of Montreal v. Innovation Credit Union》, 2010 SCC 47 —— PPSA 对担保权益的功能性进路
  • 《I Trade Finance Inc. v. Bank of Montreal》, 2011 SCC 26 —— 几乎任何在功能上担当担保权益的安排都构成担保权益
  • 《Harry Shields Ltd. v. Bank of Montreal》(1992), 7 O.R. (3d) 57(安省高等法院)—— 在 PPSA 之外可执行的债券质押(申请法官所依据;本案上诉中此框架被替换)
  • 《University Health Network v. Ontario (Minister of Finance)》(2001), 208 D.L.R. (4th) 459(安省上诉法院)—— 制定法解释中的「默示排除」原则
  • 《Rizzo & Rizzo Shoes Ltd. (Re)》, [1998] 1 S.C.R. 27 —— 现代制定法解释原则
  • 法院档案号:ONCA C68360 —— 安省上诉法院;Lauwers 法官(Miller 与 Nordheimer 法官同意)2021 年 4 月 9 日判决;2020 年 12 月 3 日以视频方式开庭
  • 法院档案号:2020 ONSC 1861 —— 下级高等法院申请程序;Aston 法官 2020 年 4 月 6 日判决

范围说明:本页仅就 2021 年 4 月 9 日的上诉法院判决(2021 ONCA 221)以及在上诉中直接被审查的 2020 年 4 月 6 日下级法院判决(2020 ONSC 1861)作介绍。同一争议项下的其他执行程序(包括 Canada Grace Park Ltd. v. Grigoras, 2021 ONSC 3934)不在本页范围之内。上诉的诉讼费裁定亦不在本页范围之内。

本案为已公开报告之判决,所有当事人姓名见于公开记录。本页仅就本所工作做信息性介绍,不构成法律意见。每一起 PPSA 投资性财产强制执行的结果都取决于具体的担保协议条款、《2006 年证券转让法》项下的「控制权」分析、强制执行前所建立的第五部分通知记录,以及与「衡平减免」相关的双方书面行为记录。如需就具体事项咨询,请与本所联系。

Atlas (Brampton) v. Canada Grace Park, 2021 ONCA 221:上诉法院维持 180 万美元 PPSA 股权质押强制执行 | Starkman & Zhang 律师事务所 | Starkman & Zhang Lawyers